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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跳过平台”违规收费 多部门联合打击维护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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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约车“跳过平台”违规收费  多部门联合打击维护秩序
日前,一网约车驾驶员在平台上接单后,因为觉得不“划算”,便和乘客议价加价,取消平台订单进行线下交易,结果网约车驾驶员的行为被交通运输执法人员逮了个现行。

3月20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二大队、直属支队大渡口大队、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江北大队在沪渝高速G50江北收费站开展非法营运及违规网约车联合专项整治“党员先锋队”突击行动。中午时分,执法人员对渝AXXXXX号网约车进行检查时,车内乘客、驾驶员异口同声发出了“抱怨”。
驾驶员李某抱怨,跑这趟“划不来”,除去通行费、电费及平台费用,所剩无几。
乘客抱怨,“明明平台上只要290元,驾驶员却涨价成320元,还要求我们取消平台订单,直接给他......”
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对驾乘人员开展了细致的交通运输普法宣传。
执法人员告知网约车驾驶员,接单后就已经达成了民事合同,应当要按照约定合同履行各自职责。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八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的规定,其“跳过平台”违法收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告知乘客,通过网约车平台享受运输服务时平台会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跳过平台”通过线下交易的行为会使网约车驾驶员脱离平台及执法部门监管,不仅可能增加出行成本,也不利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事故、财产损失等纠纷时,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通过宣传教育,网约车驾驶员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不会再犯,乘客也表示知道了乘坐网约车时如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随后,执法人员协助乘客再次在网约车平台上下单出行,并依法给予了驾驶员李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此,重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提醒网约车驾驶员,在平台接单后应当按规定提供运输服务,请不要耍小聪明,“跳过平台”,实施线下交易、违规收费等行为;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跳过平台”线下交易的行为,不利于平台、执法部门对网约车驾驶员的监管,一旦发生事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纠纷,乘客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交通出行中如需帮助或发现违法行为,请拨打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热线。

http://www.snnby.com/jiaodian/125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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